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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物治疗多发性骨髓瘤

作者:小康 来源: 康网 时间: 2023-12-03 阅读:

康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化学药物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具体内容:

化学药物治疗多发性骨髓瘤

自马法仑(左旋苯丙酸氮芥)应用以来,70年代中数存活期自12~17个月提高到24~39个月。80年代虽有不少新联合化疗应用于骨髓瘤治疗,但90年代文献总结仍认为对预后较好患者,MP方案仍为标准治疗方案;对预后较差者则可试用其他方案,但据多医疗中心大量临床研究总结这些联合化疗既不能提高疗效,也不能明显延长中数存活期。

抗骨髓瘤的化学治疗也分为诱导缓解和维持巩固两阶段。疗效标准以M蛋白减少75%以上(浓度降至25g/L以下)或尿中凝溶蛋白排出量减少90%以上(24h尿凝溶蛋白排出量减少到小于0.2g)即认为治疗显著有效。

1.初治病例可先选用MP方案。如果MP无效或缓解后又复发者,应作为难治性病例,可使用VAD或M2方案。MP的有效率,显著有效为40%(即上述有效标准),较有效为45%~51%中数存活期为21~30个月。VAD对难治性疗效为45%~66%,中数存活期11~16个月。M2的有效率为80%,中数存活期为48月,但各家报告很不一致。对难治性病例尚可应用大剂量马法仑,以50~100mg/m2,溶于5%葡萄糖液中,静脉滴注1h,一次性用药。文献报告一组43例,总有效率41%,显著有效3例(7%)。

2.维持治疗:在70年代末期曾采用MP、M2或多种药物联合方案如VMCP(长春新碱、马法仑、环磷酰胺及泼尼松)、VBAP(长春新碱、卡氮芥、阿霉素、泼尼松)等用于维持治疗,但无一方案能取得长期缓解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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